美丽讲堂第十七期:探索有机更新视角下的美丽城镇人居环境营造
8月3日,省美丽城镇办美丽讲堂第十七期邀请了浙江理工大学、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建筑系主任洪艳,围绕“有机更新视角下的美丽城镇人居环境营造”开展专题授课,结合案例,分析如何在美丽城镇建设中花小钱办大事,处理存量建筑、景观等空间场所,延续脉络记忆传统文化。全省各级美丽城镇办、乡镇(街道)有关人员在线同步观看学习。
洪艳系统梳理了有机更新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和实践过程。指出,旧城更新改造应该顺应城镇肌理,妥善处理过去、现在与未来的关系,从实际出发,以人为本,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城镇的有机更新。
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,既要塑造清丽山水、净美人居的城镇风景,又要讲好乡愁古韵、文明新风的城镇故事。这就决定了美丽城镇建设既不是一个大拆大建的过程,更不是一个白纸上画新图生出一片钢筋水泥丛林的过程,而是一个保留老底子味道的有机更新的过程。
有机更新理念贯穿美丽城镇建设人居环境改善、公共服务提升、产业转型升级、特色风貌打造、管理体系提升等全过程。如在特色风貌提升方面,强调要融合山水本底,延续特色城镇空间肌理,保护传承历史文化,提升城镇公共空间艺术水准;在城乡蓝绿道网打造方面,强调要构筑与城镇结构相契合的绿道及水网格局,丰富绿道网空间和功能内涵,带动沿线经济发展;在镇村生活圈体系建设方面,强调要打造邻里中心提升基层治理能力、提高居民组织程度、搭建社区交流平台、培育多元社区文化。
随后,洪艳结合运河街区、安昌古镇、塘栖镇、河南浚县、新加坡淡滨尼等十余个国内外案例,详细介绍了有机更新发展的新阶段中,衍生出来的“城市双修”“城市织补”“城市触媒”“城市针灸”“微更新”等不同理论研究角度和手法策略。
最后,洪艳表示,美丽城镇建设应与当地特色文化和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,坚持“传承、创新地域乡土文化”“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”“产业导向多样性”“居民参与”“城乡建设适宜性”五大更新原则,采取“传承与保护”“挖掘与改造”“创新与新建”三大更新模式,确保城镇物质空间、社会结构、文化功能的系统性、整体性,促进城镇有机生长。(省美丽城镇办 供稿 编辑 朱宇心)